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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4

尊敬的河北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新期待,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及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相关要求,拟于2024年10月28日对符合条件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现将有关操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将实施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

  1.2024年10月27日(含)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含首套、二套及以上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

  2.贷款利率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为定价基准进行加点(加点可为负值)的浮动利率方式(以下简称“浮动利率”),且约定利率水平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贷款。

  3.贷款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或基准利率定价的,须先转为浮动利率再进行调整。

  (二)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均不纳入本次批量调整:

  1.个人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利率水平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的贷款。

  3.2024年10月27日(含)仍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固定利率贷款。

  4.2024年10月27日(含)前在我行贷款、信用卡为逾期状态的。

  二、调整规则及方式

  (一)对纳入本次批量调整范围的存量房贷

  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8日晚间统一将以浮动利率定价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批量调整为-30BP,无需借款人申请;新的利率即日生效,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二)对于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1.自2024年10月17日起,客户可以登录河北银行手机银行,通过“房贷利率调整”功能,按系统提示自助申请转为浮动利率,或联系贷款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转为浮动利率时,客户需与我行签订相关协议,利率以最近一个月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LPR的差值。利率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3.2024年10月27日(含)前转换完毕的,我行将按照上述“(一)”款关于浮动利率贷款的规则,进行本次批量调整;未在上述时间转换完毕的,客户可自2024年10月29日起通过河北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申请转为浮动利率的同时进行利率调整,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三、温馨提示

  (一)贷款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但不同意调整的客户,可于2024年10月24日(含)前,联系贷款经办机构,提出不同意调整的书面申请;如未提出申请,视为同意按本公告进行批量调整。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我行没有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请广大客户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活动,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

  (三)2024年10月29日起,客户可通过河北银行手机银行“房贷利率调整”功能,查询本次批量调整结果。也可通过手机银行“贷款-我的贷款”查询调整后贷款利率、还款计划。如客户对利率调整事宜存在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联系您的贷款经办机构。

  (四)2024年10月29日起,客户可继续通过上述渠道申请办理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转为浮动利率,符合调整条件的,按照规则随到随调,新的利率自调整日生效,不溯及既往。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拨打我行客服热线400-612-9999,亦可联系您的贷款经办机构。衷心感谢长期以来对河北银行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