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部分定期存款延期到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4
尊敬的客户:
为防范疫情,保障您的健康,若您持有我行石家庄分行、邢台分行2021年1月1日(含)至2021年1月31日(含)期间到期且不自动转存的定期类存款(不含大额存单等到期自动兑付至活期的定期存款、不含结构性存款、不含零存整取等),我行已为您按照原开户利率自动延期至2021年2月28日,原到期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仍按照原利率、实际存续天数计息。您可在2021年3月1日(含)后再办理续存业务。
详情请咨询我行营业网点或致电客服电话400-612-9999咨询。
祝您健康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