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客户认证手机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26
尊敬的客户:
为了保证您预留电话的准确性,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第(七)项的要求,对多人使用同一联系电话号码开立和使用账户的情况进行排查清理,联系当事人进行确认;对于无法证明合理性的,应当对相关银行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
针对在我行开户时预留手机号与他人重复的个贷客户和个人网银、手机银行等客户,请您于2017年10月15日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手机到任意网点认证开户时的预留手机号,否则将影响您使用个贷和个人网银、手机银行等非柜面业务。
感谢您对河北银行的理解和支持,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特此通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