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完善客户信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13
尊敬的客户:
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及《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请您在办理业务时主动提供相关信息。
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要求,客户提供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国籍、月收入、职业、证件有效期、经济支持人、联系电话、工作单位、住址等多项信息。客户信息留存不完整的,请您于2017年10月31日前携带有效证件到任意网点办理客户信息更新手续,否则将影响您办理非柜面业务。
感谢您对河北银行的理解和支持,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特此通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