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月活动
--多一份金融了解 多一份财富保障
为了更好的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我行将于2016年9月份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月活动,届时将在全行各个网点及附近小区广场等向广大金融消费者宣传金融知识,诚邀您积极参与。本次活动主要为您宣传讲解金融消费者所享有的权利、频发的违规互联网金融活动、校园贷纠纷、电信网络诈骗等问题,使得更多金融消费者能提前认识、了解并防范违法活动,保护好自己的财富安全。
一、充分了解享有权利,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金融消费者享有以下权利:一是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二是个人隐私和消费信息受到充分保护的权利;三是知悉其购买、使用的金融产品、接受的金融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四是自主选择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或者金融服务的权利;五是公平交易的权利;六是对金融产品、金融服务以及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七是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充分了解投资理财风险,做好 “双录”工作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时,要充分了解产品风险及收益情况,时刻牢记理财非存款、投资需谨慎,并做好录音录像工作,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使用正规服务渠道,免受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侵害
看清各种服务的资质,辨明收益风险,树立理性消费观念,防范各种校园贷款陷阱,维护好自己的帐户安全。银行一般在央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少量上浮,而中介服务机构、小额信贷机构和消费金融公司则规定在央行基准利率的0.9至4倍之间。超过央行基准利率4倍的贷款就是一般所说的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的。贷款一定要去正规机构,正规机构在贷款之前是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的。

四、维护个人金融信息安全,免受非法诈骗活动侵害
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帐的犯罪行为。为了保护您的财产安全,在日常生活中切勿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也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留下个人金融信息,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号码、手机短信和邮件。不要随意丢弃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信用卡对账单等,对写错、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应撕碎或用碎纸机及时销毁,不可随意丢弃,以防不法分子捡拾后查看、抄录、破译个人金融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