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银联人民币卡境外ATM取现相关累计限额措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28
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联人民币卡境外提现管理的通知》(汇发[2015]40号)及中国银联《实施银联人民币卡境外ATM取现相关累计限额措施的函》(银联函[2015]184号)要求,为防范洗钱风险,银联系统将自2015年10月1日起,对境内银联人民币卡在境外(含港澳台)的自动柜员机(ATM)取现交易实施以下累计限额控制。超过以下限额的境外ATM交易,银联系统将直接拒绝。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每卡每年境外累计取现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
二、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每卡境外累计取现不得超过等值5万元人民币。
现有境内银联人民币卡在境外每卡每日累计ATM取现不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的标准,仍维持不变。
本公告对象为我行银联人民币卡持卡客户,请您知悉本公告内容并合理安排境外取现,给您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河北银行
201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