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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正式发售“河北银行2013年益友融通-本益095号理财产品”

发布时间:2013-07-31
“河北银行2013年益友融通-本益095号理财产品”(代码130208)正式发行,发行期为2013年7月31日至2013年8月7日。本理财计划保证本金,认购起点为5万元,起息日为2013年8月8日,到期日为2013年11月26日,理财期限110天,认购金额5万(含)至10万元,理财计划预期到期年化收益率为4.75%。认购金额10万(含)元以上,理财计划预期到期年化收益率为4.85%。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详情请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客服电话400-612-9999或0311-96368。
河北银行2013年益友融通-本益095号理财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
重要须知
1、本理财计划为《河北银行理财客户风险评估问卷》、《河北银行受托理财产品交易申请表》、《风险揭示书》、《理财计划协议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2、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理财计划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购买者发售。
3、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购买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购买者的自身情况。购买者若对本理财计划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销售本计划的河北银行网点咨询。
4、本理财计划书中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购买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河北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
5、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理财计划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6、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
7、本理财计划书解释权归河北银行所有。
一、产品基本规定 
名称
河北银行2013年益友融通-本益095号理财产品
代码
130208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类
适合客户
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
理财币种
人民币
本金及理财收益
河北银行承诺理财本金保证,认购金额5万(含)至10万,理财计划预期到期年化收益率为4.75%;认购金额10万(含)以上,理财计划预期到期年化收益率为4.85%
管理费率
投资收益扣除客户预期年化收益、托管费、交易费用等,剩余部分作为河北银行投资管理费。
理财期限
110
认购起点
1元人民币为1份,认购起点份额为5万份,超过认购起点份额部分,应为10000份的整数倍。
申购/赎回
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和赎回。
认购期
20130731日至20130807 18:00
认购登记日
20130807
起息日
20130808日,理财计划自起息日计算收益。
到期日
20131126
成立规模
本理财计划成立规模下限0.30亿元,上限1.4亿元整。
理财收益计算基础
投资收益=本金×天数×预期收益率/365,投资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到期一次性支付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
理财收益计算单位
投资收益=本金×天数×预期收益率/365,投资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清算期
认购登记日到起息日期间为认购清算期,到期日到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认购清算期和还本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
节假日
中国法定公众假日
对账单
本理财计划不提供对账单。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二、投资范围
本理财计划资金由河北银行100%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存放同业、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票据回购、租赁回购、信用等级AA-以上的债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
三、理财产品费用、收益及收益分配
(一)本理财产品费用包括:
1、银行管理费:购买该期理财产品的客户已获得预期年化收益率的前提下,该期理财产品收益扣除客户应获得的上述收益后及相关运作费用的剩余部分(如有),作为银行管理费,归银行所有。
2、交易费用:本理财产品投资发生的交易费用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理财产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托管费、划款手续费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在理财产品收益或资产中扣除的法定费用以及按照本产品合同约定可扣除的费用均视同交易费用,计入理财产品费用。
(二)本理财产品本金及理财收益:
1、本理财计划到期日,由河北银行承诺理财本金保证。
2、本理财计划收益支付日,由河北银行根据产品运作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
3、当发生政策风险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时,本金和收益支付条款不适用。
4、理财收益计算公式:(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投资收益=本金×天数×预期收益率/365,投资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示例: 如购买者期初认购金额为50000.00元,预期收益率4.75%,产品存续期限110天,到期时按以下公式计算理财收益:
理财收益=50000.00×110×4.75%/365715.75
5、提前终止:河北银行有权宣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一旦河北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将提前3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资者,并在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返还理财投资本金和持有期间投资收益。
6、违约赎回: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购买者不得赎回。
(三)本金及理财收益兑付
理财计划到期日,河北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划转至购买者指定账户。
四、理财计划申购和赎回
本理财计划成立后不开放申购和赎回。
五、信息公告
1. 河北银行将在到期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我行网站或各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2. 如河北银行决定提前终止,将于实际终止清算日的前3个工作日,在我行网站或各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六、风险揭示
该款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1、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及本金损失。
2、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3、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购买者不享有赎回权利,如果客户持有期间对产品有流动性需求,面临流动性风险。
4、信息传递风险:河北银行按照本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进行理财计划的理财收益支付、到期清算。购买者应及时向销售该产品的河北银行网点查询。如果购买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购买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购买者自行承担。另外,购买者预留在河北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河北银行。如购买者未及时告知河北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河北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购买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购买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购买者自行承担。
5、违约赎回风险:河北银行保证在到期日及收益支付日向购买者支付全额本金及实际实现的理财收益,但如果因为购买者违反本理财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赎回其购买的理财计划,则本金保证条款对该购买者不再适用。此种情况下,购买者除了可能丧失本理财计划书约定的理财收益外,投资本金也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购买者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谨慎投资。
6、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认购结束的期间,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河北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理财计划书规定向购买者提供本理财计划,河北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7、理财计划提前终止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河北银行有提前终止权,一旦河北银行提前终止产品,将提前3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资者,并在提前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兑付应得的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理财收益按实际理财期限计算。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及本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