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核心系统升级后的业务提示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我行业务系统已全面升级,部分业务操作产生以下变化:
1、办公区域按业务类型进行了细分,以便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请您按照排队机提示的业务种类进行选择,或咨询大堂经理后选择柜台办理。
2、对公账户需预留账户查询密码,用于账户信息查询、回单打印等。个人客户需预留客户查询密码,用于查询客户号下账户信息、账户流水打印,在未增加客户查询密码前,可使用账户的柜台交易密码;交易密码为弱项密码的账户,请客户持本人身份证件到柜台进行修改。电子回单可凭查询密码在任意网点打印。
3、持有我行旧系统本外币活期存折、零存整取存折、教育储蓄存折及其他各类存折的客户,在办理柜台业务时,必须先更换新版存折。办理储蓄一本通存折更换时,由于会拆分成多份存款凭证,请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办理,若授权他人代办,代理人须同时出示其本人及存款人的身份证件。
4、新系统设定自动转存的个人定期存款,转存后提前支取需出示身份证件。
5、新系统销户时,需先将签约关系解除。
6、为方便个人客户办理结算业务,系统升级后个人结算账户办理结算业务不再使用电汇凭证、汇票申请书、本票申请书等重要空白凭证,原个人客户购买的上述凭证请自行作废处理,办理业务时统一使用结算业务申请书(在柜台免费索取),可通兑的账户可在任意网点办理。
7、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6月13日产生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新系统仅保留半年,请需要的客户及时打印。
8、新系统按揭贷款在扣款日扣除上一扣款日当日至本次扣款日前一日产生的利息。
9、客户到柜台办理转账签约手续后,方可办理ATM卡卡转账业务,当日转账最高累计上限为人民币2万元(含),次数不限。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谨致歉意。感谢您对河北银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河北银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