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获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级单位
发布时间:2016-04-25
近日,河北省银监局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考核评价,河北银行在参评的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17家金融机构中表现突出,取得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被评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级单位”。
2015年,河北银行全面贯彻落实银监局等外部监管部门对金融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在行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持之以恒地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和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由办公室作为专门部门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同时配备了法律、各类业务、客户服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同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内容贯彻进该行发展战略规划当中,在经营发展战略中进一步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加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顶层设计。二是强化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多次组织大型服务培训活动及服务礼仪、技巧大赛,强化一线人员服务意识和投诉处理技巧,致力于打造一支专业、高效、精致的服务队伍。在中国金融工会河北工作委员会举办的河北银行业"岗位练兵 服务创优"技能比赛中获得团体二等奖荣誉;三是积极宣传,夯实社会责任。积极响应监管机构号召,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下乡等公益性活动,普及金融知识,提升社会公众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与防范能力。四是有效督导,追求不断提升。主动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外部监督,强化自我约束,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