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荣获“河北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3-05-20
近日,我行荣获河北银监局颁发的2012年“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称号。
去年,我行在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领导下,围绕“一圈一链一区”,坚持“规划先行,批量开发”的原则,通过完善服务机制、搭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模式、开展服务宣传活动、强化与政府部门和商圈管理方等有关单位合作等形式,全面提升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与能力。全年共开发商圈34个,小微贷款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12年末,全行小微贷款余额103.87亿元,较年初69.42亿元增长34.45亿元,增幅49.63%。单户500万元以下的小微贷款实现突破性增长,贷款余额达到43.49亿元,较年初15.97亿元增长27.52亿元,增幅172.32%,较好的完成了“两个不低于”的目标。我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得到了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的认同和赞誉,也得到了监管部门对我行小微业务工作的充分肯定。
